您可以从头开始创建服务水平模板。
完成以下步骤:
-或者-
在右侧窗格中,依次单击“新增”、“服务水平模板”、“新增”。
将打开“服务水平模板详细信息”页面。
服务将移至“包括的服务”列表。 根据需要选择任意多个服务。
如果您想要添加的服务未包括在“可用服务”列表中,请单击“新增”。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添加服务。
如果已在“框架”选项卡中创建了这些属性,则会显示这些属性。
注意:不可通过服务水平模板度量标准的业务逻辑访问该服务水平模板的自定义属性。
注意:服务水平模板的自定义属性将复制到某个复制的服务水平模板中。
注意:更新自定义属性值不会导致重新计算度量标准。
注意:在服务水平模板内部更新自定义属性值将在该服务水平模板的“审核跟踪”选项卡中予以指示。
将打开通知对话框。
该服务水平模板随即被创建,并显示在从中进行创建的模板库或模板文件夹中。 如果设置了“工作流”选项,则会向审批人发送电子邮件。
提示:当您要向客户提供新的服务时,可以从头开始创建服务水平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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