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按以下方式定义在经过多长的工作时间后关闭故障单(所有故障单类型):
定义系统设置名称。
将工作时间定义在将故障单设置为“已解决”状态之后、故障单关闭之前。 如果状态在小时数结束之前发生更改,将取消故障单关闭。 0(零)小时表示故障单类型没有实施自动关闭。
提供该记录的简短说明。
指示记录是处于活动状态还是非活动状态。
自动关闭设置将得到定义。
再次显示“自动关闭列表”时,新的设置将在“自动关闭列表”页上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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