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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作流状态和模式

工作流状态

用于

草案

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

拟定人未请求批准或取消了请求

完成审批后拟定人修改了合同

审批人拒绝了更改。

待批准

拟定人已请求批准,但审批人尚未批准或拒绝的合同。

提交就绪

审批人已批准但拟定人尚未提交的合同。

提交

已提交的合同。

更改合同需要打开新的版本(或新的合同),并应用相关的更改。 对合同进行更改时,工作流状态为“草案”。 “请求批准”按钮可用于请求批准更改。

发送此请求时,合同版本的新工作流状态为“待批准”。 拟定人可以在合同中添加备注。 将会向定义为审批人地址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

注意:在创建合同时,如果启用了工作流,则必须定义拟定人和审批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这些定义是按合同定义的。 审批人将会收到请求批准的电子邮件,其中提供了合同的自动简短说明,包括拟定人的备注和链接。 单击此链接会打开“登录”页面。 登录后,审批人将直接定向到“合同详细信息”页面。 可以使用“审核跟踪”功能,并且审批人可以查看所做的更改。

审批人可以批准或拒绝更改。 批准此请求会向拟定人发送电子邮件,并将状态更改为“提交就绪”。 拒绝更改会发送相关的电子邮件,并将状态更改为“草案”。

如果已做出批准,则在下次拟定人登录时,可以使用“提交”和“修改”按钮。 单击“提交”按钮会提交合同,且工作流状态将为“提交”。 通过按“修改”按钮,拟定人可以插入更多更改。 工作流的状态为“草案”,其过程如上所述。

注意:合同工作流依赖于系统配置和用户权限。 下表中描述了工作流模式:

工作流模式

说明

强制合同工作流

对任何合同所做的更新/更改都需要审批。

启用合同工作流

在修改合同时,用户可以决定是要启动审批流,还是只提交更改。

禁用合同工作流

批准流在系统中不可用。

注意:可通过直接访问数据库表或定义“高级用户首选项”来更改合同工作流设置。

下表汇总了在登录“合同详细信息”页面(直接登录或通过电子邮件链接登录)时提供的三种模式之间的差异:

 

拟定人

审批人

强制

“提交”处于禁用状态

可以使用“请求批准”和“完成”

可以使用“批准”、“拒绝”和“完成”

 

禁用

可以使用“提交”和“完成”。

 

启用

提供了一个工作流复选框:

  • 如果清除该复选框,则只启用当前合同
  • 如果选中该复选框,则“强制”模式将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