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选择直接通过系统中的电子邮件流程来设置审批,以使请求待处理操作的受理人可以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批准或拒绝请求的服务和服务选项。 受理人通过从目录系统中直接回复电子邮件即可批准或拒绝此类请求,无需登录 CA Service Catalog。
使用此类直接电子邮件审批方法可消除登录 CA Service Catalog 以便安全地批准和拒绝请求所需要的网络和地理依赖关系。 但是,运行电子邮件所需要的网络和地理依赖关系仍然适用。
为了便于参考,本主题和相关主题使用以下术语:
注意:您可以选择实施全部两种方法。 但作为最佳实践,为了最大程度地提高请求处理的效率(包括维护和故障排除),建议您只使用其中一种审批方法。
无论是否使用直接电子邮件审批,CA Service Catalog 都会记录审核历史记录,如哪个用户更新了请求、服务或服务选项的状态。
在转发通过直接电子邮件审批发送的电子邮件时需特别谨慎,如用于直接电子邮件审批的设置流程中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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