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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到业务逻辑模块
在定义新的业务逻辑时,可使用现有的业务逻辑模块。 但是,若要这样做,必须先链接到它们。
完成以下步骤:
- 打开合同。 单击“编辑”按钮,然后转到要为其编写或编辑业务逻辑的度量标准。 单击“业务逻辑”选项卡。
将打开业务逻辑编辑器。
- 单击链接按钮 。
将打开“要包括的模块”对话框。
- 选择要包括的一个或多个业务逻辑模块,然后单击“确定”。
该模块即已包含到运行时中。
- 要在检查语法时包括模块,请选中“语法检查选项”下方的“包括业务逻辑模块”选项。
- 要添加(编写)一个业务逻辑模块以供日后使用,请依次单击“设计”、“基础实体”、“业务逻辑模板”,或者依次单击“设计”、“基础实体”、“业务逻辑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