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BFC 3.5.2,您处理同一网格中的标记网络和未标记网络的方式已发生更改。 BFC 3.5.2 中存在一种配给,可将 VLAN ID 0 与网格相关联。 如果您希望网格控制器位于公共网络(无 VLAN 标记)上,而网格组件仍然被分配给其各自的 VLAN,则该配给非常有用。 对于此类情况,您可以将 VLAN 0 与控制器相关联,并将不同的 VLAN 关联到应用 IP。
在 BFC 3.5.0 和 3.5.1 中,VLAN 0 不是有效的 VLAN ID。 在 BFC 3.5.2 及更高版本中,您可以通过“管理”页面的“网络”选项卡中的“VLAN”选项,将 VLAN 0 添加到网络中。 然后,可以在创建网格或更新网格属性时将其选中。 对于在网格上选择 VLAN 0 存在一些限制,对于升级也存在一些注意事项,具体如下所述。
在添加 VLAN 0 之前,请考虑以下信息:
BFC 将 VLAN 0 视为标记的 VLAN。 如果网格已具有标记的 VLAN,则可以将 VLAN 0 添加到网格中。 如果网格已具有未标记的 VLAN,则无法添加 VLAN 0。
警告: 使用 VLAN 0 上的 IP 地址可使系统易受到 VLAN 跳跃攻击 以及地址复制。
注意:如果单击“是”,您需要添加范围,消息对话框将关闭。 如果单击“否”,消息对话框将关闭,“添加 VLAN”对话框依然保持打开。 要避免地址超额订阅,请确保 BFC 外部设备都没有使用您为 VLAN 0 指定的地址范围。
此 BFC 正在使用 VLAN 0 上的 IP 地址。 使用 VLAN 0 上的 IP 地址可使系统 易受到 VLAN 跳跃攻击以及地址复制。
注意:如果网格在 BFC 中配置了 VLAN,但实际上并没有在网格中使用,您可以删除那些未使用的 VLAN,以减少升级 BFC 所需的时间。 您可以选择取消升级并删除未使用的 VLAN,也可以继续进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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