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产品来创建承租人。
创建承租人
“承租人列表”页将显示。
注意:仅当安装了多方租用(处于打开或设置状态)时,“安全和角色管理”->“承租人”选项才可用。
此时将显示“新建承租人”页。
显示承租人名称。
识别承租人是否是服务提供商。创建的第一个承租人总是“服务提供商”。
(仅供参考)显示承租人编号。CA SDM 不使用该字段。
将承租人设置为“活动”或“非活动”。
指定该承租人之上的其他承租人,使该承租人成为承租人层级结构中的子承租人。
允许该承租人有子承租人。承租人无法修改设置。
(仅供参考)表示该承租人的承租人深度。
(仅供参考)标识系统维护的承租人组,其中包含承租人层级结构中的该承租人及其上面的所有承租人。
(仅供参考)标识系统维护的承租人组,其中包含承租人层级结构中的该承租人及其下面的所有承租人。
(仅供参考)标识系统维护的承租人组,其中包含可以从 SREL 引用的承租人,而 SREL 是在属于该承租人的数据中。外部键组与超级承租人组相同。
(仅供参考)标识系统维护的承租人组,包括该承租人的超级承租人组和子承租人组。
指定承租人的使用条款声明。
为承租人徽标文件指定 URL,可以是任何 web 图像类型。
显示“位置查找”页。
显示联系人查找页。
注意:如果没有联系人与相应的承租人相关联,则“电子邮件地址”和“传呼电子邮件地址”字段处于非活动状态。
承租人已创建。
“承租人列表”将会更新,并显示已创建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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