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共享处理器池都具有与其关联的最大容量。 “最大池容量”定义共享处理器池中的分区组可以利用的处理器容量上限。 最大池容量必须等于或大于共享处理器池中的额定池容量。
系统管理员可以为共享处理器池中的任何无上限 LPAR 保留处理器容量。 “保留的池容量”是保留以供共享处理器池中所有无上限的逻辑分区使用的处理单元数量。
如果处理器池中的某些分区不使用其授权容量,相同池中的其他无上限 LPAR 将根据 LPAR 的权重分配附加容量。
共享处理器池的“额定池容量”用于定义保证可用于处理器池中分区组的处理器容量。 额定池容量等于共享处理器池中分区的授权容量和保留的池容量之和。 分区的额定容量为进行使用情况统计和监控提供了基础。 消耗其所有额定容量的分区将报告 100% 的利用率。 根据其虚拟处理器配置,无上限分区可以从共享处理器池消耗未使用的处理容量,在此情况下它将报告超过 100% 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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