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針對事件管理員所收到來自資料來源的事件來配置通知。 系統會根據您為通知條件設定的條件來評估內送事件。 只有在符合條件時,事件管理員才會執行通知動作。 如果事件未觸發通知,該事件仍可能會顯示在 [事件清單] 中。
附註:如需哪些資料來源支援通知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CA Performance Center 讀我檔案。
使用者只能針對自己能夠存取之群組中的項目,配置及接收事件通知。
重要! 建立一個包含外傳設陷連接埠 (通常為 162) 的 SNMP 設定檔後再建立通知。
考量下列資訊:
以下是建立/編輯通知精靈中可用的通知類型:
傳送設陷通知給您環境中的錯誤或網路管理系統 (NMS),例如 CA Spectrum。 支援多個目的地。 必須有第一個目的地。
通知精靈中有兩個 MIB 選項可用來提供現有客戶所需的相容性。
附註:必須預先配置設陷接收端來接收設陷。 每一個目的地可以有自己 SNMP 社群和 IPV4 目的地配置。 如需設陷格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您設陷接收器的對應 NMS 文件。
支援的角色:具有「系統管理員」角色的使用者 (這是全域系統管理員) 可以配置設陷通知。 系統管理員也必須對建立事件的資料來源具有產品權限。
在引發或清除事件時,傳送電子郵件通知給一或多個收件者。 在電子郵件中提供一個連結,供連到觸發警示之裝置或元件的內容頁面。
支援的角色:具有「建立通知」角色權限的使用者以及具有「系統管理員」角色和產品權限的使用者,可以配置電子郵件通知。 但是,「系統管理員」角色必須先指定 SMTP 伺服器。
系統管理員可以從 CA Performance Center 使用者介面的 [管理] > [通知] 功能表,檢視、建立或刪除通知。 只有當事件管理員已啟用且處於「可用」同步處理狀態時,[通知] 選項才會顯示。
附註:身為「預設租戶管理員」,您可以在實際使用者內容中為租戶管理員或租戶使用者建立通知。 以租戶管理員或租戶使用者身分登入。 此外,預設租戶管理員也可以管理租戶,然後代理為使用者來建立以租戶為範圍的通知。
或者,系統管理員可以使用事件管理員 API。 使用下列 URL 存取事件管理員的自我記載介面:http://hostname:8281/EventManager/webservice/notifications/documentation。
使用者可以從 [我的設定] > [通知] 功能表建立電子郵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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