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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承租方

只有具有预定义管理员角色的用户(“全局”管理员)才能添加承租方定义,以区分客户网络和系统。 此用户相当于默认承租方的承租方管理员。

在承租方创建期间,还可以创建承租方管理员和承租方用户。 与全局管理员不同,承租方管理员只能查看某一承租方的数据和配置。 承租方管理员无法访问其他 MSP 客户的数据。

要快速添加多个承租方,请使用克隆承租方功能。

遵循这些步骤:

  1. 以具有预定义(全局)管理员角色的用户身份登录。

    注意:承租方管理员不能创建承租方。

  2. 导航到“管理承租方”页面

    页面显示当前的承租方列表。

  3. 单击“新建”。

    此时将打开“添加新承租方”页面。

  4. 在提供的字段中提供必要信息并做出选择:
    名称

    承租方的名称。

    帐户 ID

    标识此承租方;通常与 MSP 帐号对应。

    说明

    (可选)描述承租方。

    状态

    此承租方的状态。 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 已启用:启用承租方用户帐户,以供使用。
    • 已禁用:阻止用户帐户执行与该承租方关联的任何操作。
    主题

    指定格式-控制浏览器窗口中用于此承租方的页面外观的主题。 其用户帐户与此承租方关联的所有操作员都能看到同一主题。

    语言

    为此承租方指定语言(区域设置)。 从列表中选择语言。

  5. 为此承租方创建承租方管理员帐户。 输入下列参数的信息:
    管理员

    为承租方管理员帐户的登录名。

    密码

    定义用户帐户的密码。 密码限于 32 个字符。

    确认密码

    确认密码。

  6. 创建承租方用户帐户。 相关的操作员可以访问承租方特定的显示板,但无法访问任何管理功能。
  7. 单击“保存”。

    将创建新的承租方定义,但它缺少必需的参数,如 IP 域。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设置承租方范围

详细信息:

用于多承租方支持的管理员角色

克隆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