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具有预定义管理员角色的用户(“全局”管理员)才能添加承租方定义,以区分客户网络和系统。 此用户相当于默认承租方的承租方管理员。
在承租方创建期间,还可以创建承租方管理员和承租方用户。 与全局管理员不同,承租方管理员只能查看某一承租方的数据和配置。 承租方管理员无法访问其他 MSP 客户的数据。
要快速添加多个承租方,请使用克隆承租方功能。
遵循这些步骤:
注意:承租方管理员不能创建承租方。
页面显示当前的承租方列表。
此时将打开“添加新承租方”页面。
承租方的名称。
标识此承租方;通常与 MSP 帐号对应。
(可选)描述承租方。
此承租方的状态。 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指定格式-控制浏览器窗口中用于此承租方的页面外观的主题。 其用户帐户与此承租方关联的所有操作员都能看到同一主题。
为此承租方指定语言(区域设置)。 从列表中选择语言。
为承租方管理员帐户的登录名。
定义用户帐户的密码。 密码限于 32 个字符。
确认密码。
将创建新的承租方定义,但它缺少必需的参数,如 IP 域。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设置承租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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