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產生裝置套件後,您可以安裝該裝置套件。
若要安裝新的裝置套件,請壓縮 ems_installer 目錄 (此時包含產生的裝置套件),並將 zip 檔案複製到安裝 CA Performance Center 所在的系統。
若要安裝新的裝置套件,請參閱《CA Mediation Manager 與 CA Mediation Manager for 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安裝指南》中的〈安裝或升級裝置套件〉一節。
安裝裝置套件之後,在 CA Performance Center 的 [新增 EMS 搜索設定檔] 對話方塊中指定參數以配置裝置套件。
請依循下列步驟:
[新增 EMS 搜索設定檔] 對話方塊隨即顯示。
這些參數如下:
定義 EMS 伺服器的 IP 位址或主機名稱。
定義 EMS 伺服器的使用者名稱。
附註:您可以與使用者建立 SFTP 或 FTP。
定義 EMS 伺服器的使用者密碼。
定義 EMS 伺服器中在清查輪詢時從中下載資料檔案的目錄。
定義 EMS 伺服器中在清查輪詢時不進行處理的目錄。
定義在清查輪詢期間考慮處理的輸入檔案的格式。
定義清查輪詢時的輪詢排程配置。
預設:每 24 小時輪詢一次。
定義在單次清查輪詢中可下載的檔案數上限。
定義裝置套件基本目錄的路徑,每 N 分鐘後從該路徑輪詢檔案以取得效能資料。
限制:0-59
重要! 請為 EMS_BASEDIRECTORY_INVENTORY 和 EMS_BASEDIRECTORY_Nmins 提供相同的值。
定義在效能輪詢期間每隔 N 分鐘考慮處理的輸入檔案的格式。
限制:0-59
定義時間 (以秒為單位),將在此時間內在 EMS 伺服器上為效能輪詢產生檔案。
限制:0-59
重要! 請為 EMS_DELTATIME_Nmins 和 PERFORMANCE_POLL_RATE_Nmins 提供相同的值。
定義 EMS 伺服器中每隔 N 分鐘在效能輪詢時不進行處理的目錄。
限制:0-59
定義每 N 分鐘內效能輪詢的輪詢排程配置,其中 N 是 1、5、10 或 15。
預設值:15 分鐘
定義在單次效能輪詢中可下載的檔案數上限。
定義在單次效能輪詢的單批次中可下載的檔案數上限。
指定檔案是否可以下載。
值:False – 您無法下載已下載的檔案。
True – 您可以下載已下載的檔案。
預設值:False
(選用) 包含 <DP_Folder>\repository\deviceConfig 的值,並命名包含自訂清查篩選檔案的資料夾。
範例:如果指定了 “_CA”,將建立名為 deviceConfig_CA 的資料夾,且該資料夾包含自訂清查篩選檔案。
定義每個輪詢執行緒的並行執行緒數上限。
附註:將此欄位設定為效能輪詢必須使用的 CPU 核心數。
移除裝置名稱中的字元。
附註:此篩選器並不會移除裝置名稱,而是會移除裝置名稱中的一些字元。 要移除多個字元,請提供逗號分隔清單。 您可以在執行產生的裝置套件前編輯這些值。 應用程式和產生的裝置套件會使用此值。
移除分支名稱中的字元。
附註:此篩選器並不會移除分支名稱,而是移除分支名稱中的一些字元。 要隱藏多個字元,請提供逗號分隔清單。 您可以在執行產生的裝置套件前編輯這些值。 應用程式和產生的裝置套件會使用此值。
移除新度量名稱中的字元。
附註:此篩選器並不會移除新度量名稱,而是會移除新度量名稱中的一些字元。 要移除多個字元,請提供逗號分隔清單。 您可以在執行產生的裝置套件前編輯這些值。 應用程式和產生的裝置套件會使用此值。
指定應用程式包含還是排除裝置名稱清單中的裝置。
預設:排除裝置清單。
定義清查輪詢要排除或包含的裝置。
附註:清單以 FILTER_DEVICE_LIST_ACTION 為基礎。 對於多個裝置名稱,請提供逗號分隔清單。
指定應用程式包含還是排除分支清單中的分支。
預設:排除裝置清單。
定義清查輪詢要排除或包含的分支。
附註:清單以 FILTER_BRANCH_LIST_ACTION 為基礎。 對於多個裝置名稱,請提供逗號分隔清單。
附註: 若要編輯 EMS 整合設定檔資訊,請在 [新增 EMS 搜索設定檔] 對話方塊中選取 EMS 整合設定檔,按一下 [編輯],然後更新對話方塊中的資訊。 不過,如果編輯 Inventory_Poll_Rate 和 Performance_Poll_Rate 欄位中的資訊,將不會套用變更。 若這兩個欄位的資訊有所變更,請刪除 EMS 整合設定檔並重新建立。
輪詢時間是一個時段,在此時段內,裝置套件會連線至 EMS 伺服器,下載並處理檔案,然後將檔案儲存至資料庫。 輪詢時間在 EMS_DELTATIME_Nmins、EXCLUDE_DIRECTORY_PATTERN_Nmins 和 PERFORMANCE_POLL_RATE_Nmins 等欄位中定義。 輪詢時間按秒-分-時的格式指定。 秒和分的值應該為 0-59,時的值應該為 0-23。 例如,* * 2 指定每天凌晨 2 點進行輪詢。要定期執行輪詢,請使用 [/]。 例如,* */5 * 指定每隔 5 分鐘輪詢一次。
範例:
當產生的裝置套件正在執行時,會進行輪詢。 但是,您可以使用下列方法檢查產生的裝置套件是否正在輪詢:
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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