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與資料夾目的地] 頁面可讓您檢視及重新導向您要移轉至目的地的檔案與資料夾的位置:
根據您的選擇,會發生下列情況:
下列選項會顯示在對話方塊上:
可重新導向可能位於目前資料夾底下的所有子資料夾。 唯一沒有重新導向的子資料夾為 shell 資料夾 (我的文件、預設使用者等)。
下列選項會顯示在對話方塊上:
可保留由搜尋篩選規則所找到的檔案的原始目錄結構 (此目錄結構建立於選取的目的地資料夾中)。
注意:如果您有一個篩選規則,例如「我的 C 磁碟機上的所有 .bmp 檔案」,您可以將這些檔案重新導向至 [我的相片]。在此情況下,請清除 [保留目錄結構] 核取方塊。
重要:如果您不選擇保留目錄結構,可能會覆寫重新導向至相同資料夾的重複檔案。
下列選項會顯示在兩個對話方塊上:
指定選取檔案或資料夾的新路徑。
注意:當重新導向資料夾、檔案與篩選規則時,您可以使用 DMM 或環境變數。 當重新導向系統資料夾時 (我的文件),它們會自動重新登錄。
可讓您搜尋想要的目的地。
注意:若要清除您不想要套用的重新導向,請連按兩下重新導向,清除 [目的地] 對話方塊,然後按一下 [確定]。 重新導向會隨即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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