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中的每个记录(包括访问者记录和资源记录)都有一个所有者。 当您向数据库中添加记录时,您可以使用 owner 参数来显式指定其所有者,也可以通过 CA ControlMinder 将定义记录的用户指定为记录的所有者。
如果以下内容的任何一条为真,访问者即拥有记录:
如果您删除拥有数据库中记录的用户或组,则这些记录不再具有所有者。
拥有记录的用户对他们所拥有的记录享有以下访问权限:
访问 |
说明 |
命令 |
---|---|---|
读取 |
显示记录的属性。 |
showusr、showgrp、showres、showfile |
修改 |
更改记录的属性。 |
chusr、chgrp、 chres、chfile |
删除 |
删除数据库中的记录。 |
rmusr、rmgrp、rmres、rmfile |
连接 |
将用户加入组或者将用户与组分离。 |
join、join‑ |
如果您不想让某用户或组对特定记录具有所有权权限,则为该记录以及该记录所属的任何资源组记录分配所有者 nobody。
所有权权限的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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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所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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