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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数据库中的每个记录(包括访问者记录和资源记录)都有一个所有者。 当您向数据库中添加记录时,您可以使用 owner 参数来显式指定其所有者,也可以通过 CA ControlMinder 将定义记录的用户指定为记录的所有者。

如果以下内容的任何一条为真,访问者即拥有记录:

如果您删除拥有数据库中记录的用户或组,则这些记录不再具有所有者。

拥有记录的用户对他们所拥有的记录享有以下访问权限:

访问

说明

命令

读取

显示记录的属性。

showusr、showgrp、showres、showfile

修改

更改记录的属性。

chusr、chgrp、 chres、chfile

删除

删除数据库中的记录。

rmusr、rmgrp、rmres、rmfile

连接

将用户加入组或者将用户与组分离。

join、join‑

如果您不想让某用户或组对特定记录具有所有权权限,则为该记录以及该记录所属的任何资源组记录分配所有者 nobody

所有权权限的限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