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发现事务 › 监控发现的事务
必须先将发现的事务从“发现的事务”业务服务移动到其他业务服务,才能编辑或监控发现的事务。
将发现的事务移动到其他业务服务:
确保“发现的事务”业务服务与新的业务服务具有相同的业务应用程序。
将事务移到其他业务服务后,便可将其视为任何其他业务服务。 您可以设置缺陷定义。 您可以检查已标识以匹配事务的内容,并根据需要进行优化。
在下次同步监控器时,将开始对事务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