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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個計劃以定義目標資料儲存區

目標管理員

來源資料已複製到這個目標資料儲存區。 若要定義這個目標資料儲存區,請建立一個計劃。 計劃可以讓您定義目標資料儲存區以及合併排程。

請依循下列步驟:

  1. 從 [管理主控台] 按一下 [資源] 索引標籤。
  2. 從左窗格瀏覽至 [計劃],然後按一下 [所有計劃]

    如果您已新增任何計劃,這些計劃會顯示在中央窗格上。

  3. 在中央窗格上,按一下 [新增計劃]

    [新增計劃] 頁面隨即開啟。

  4. 在 [新計劃] 欄位中輸入計劃名稱。
  5. 從 [工作類型] 下拉式清單選取 [從遠端 RPS 複製]。

    [來源] 索引標籤將顯示。 您不能在 [來源] 索引標籤上提供任何詳細資訊。 來源 [主控台] 上的來源管理員會提供來源詳細資訊。

    遠端管理員的複製工作

  6. 按一下 [目標] 索引標籤,並指定復原點伺服器和資料儲存區。
  7. (選用) 選取 [伺服器位於 NAT 路由器之後] 核取方塊,然後提供伺服器位址和埠號。
  8. 按一下 [排程] 索引標籤。

    複製合併排程

  9. 按一下 [新增],並選取 [新增複製合併排程]

    [新增合併排程] 對話方塊會隨即開啟。

  10. 輸入合併排程。

    附註:若要進一步瞭解排程,請參閱瞭解進階排程與保留

  11. 按一下 [儲存]

    [新增合併排程] 對話方塊隨即關閉。

  12. 輸入復原點保留詳細資訊。

    復原點保留

  13. 按一下 [進階] 索引標籤,然後提供下列詳細資料。
    啟用電子郵件警示

    可讓您啟用電子郵件警示。 您可以配置電子郵件設定,而且可以指定您要在電子郵件中接收的警示類型。 選取此選項時,會啟用下列選項供您選取。

    電子郵件設定

    可讓您配置電子郵件設定。 按一下 [電子郵件設定],然後配置電子郵件伺服器和 Proxy 伺服器詳細資料。

    工作警示

    可讓您選取要接收的工作警示類型。

  14. 按一下 [儲存]

    隨即會儲存變更並建立計劃。

複製計劃已成功建立。 您也可以將複製工作和虛擬待命工作新增至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