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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複本復原遺失的資料

所有伺服器類型接下來的程序都相同。

從複本復原所有遺失的資料

  1. 在 [管理員] 上,從 [案例] 窗格中選取所要的案例並停止該案例。
  2. [僅適用資料庫應用程式] 停止主要主機上的資料庫服務。
  3. 在 [管理員] 上,從案例資料夾中選取 [複本] 主機。 如果有多個複本參與同一個案例,請選取您想從中復原資料的複本。 [還原資料] 選項現在已啟用。
  4. 從 [工具] 功能表中,選取 [還原資料],或從 [標準] 工具列按一下 [還原資料]。

    附註:如果您用來登入管理員的使用者憑證,與在複本上使用引擎所需的憑證不同,則 [使用者憑證] 對話方塊隨即開啟,要求您為選取的複本輸入登入帳戶詳細資訊。

    [還原資料精靈] 的 [復原方法] 頁面隨即出現。

    附註: 如果將 [資料回帶] 內容設定為 [開啟],則將出現另一個 [還原資料] 對話方塊。 在這種情況下,請選取第一個選項 [以複本的資料取代主要上的所有資料]。 此選項只會還原資料,而不會回帶。

  5. 按 [下一步]。 [同步方法] 頁面隨即出現。
  6. 請確定已選取適當的同步方法。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Arcserve RHA 管理指南》。 按一下 [完成]。

    待完成初始復原程序後,Arcserve RHA 會使用選為根節點的複本,以及選為終端節點的主要,建立暫時的反向樹狀目錄。 結束主要復原程序後,會刪除暫時案例,您也會在 [事件] 窗格中收到下列訊息:同步已完成

    附註:如果在暫時的復原案例執行期間發生錯誤,復原案例可能會停止,並保留在 [案例] 窗格中。 在此情況下,您應於其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從快顯功能表中選取 [移除] 選項加以移除。 移除復原案例後,原始案例會重新出現在 [案例] 窗格中。 接著,您可以重新啟動原始案例,並視需要重新執行復原程序。

  7. 發生資料復原時,預設會產生同步報告。

    複製程序現在可依照原始案例重新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