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復原從 CA ARCserve Replication 「主要」伺服器複製到 CA ARCserve Replication 「複本」伺服器的資料,然後透過下列方法用 CA ARCserve Backup 來備份:
當還原至「複製」伺服器時,請確定並未執行對應應用程式,以避免嘗試還原目前正在使用中的檔案。 當還原至「主」伺服器時,請確定已安裝及執行「CA ARCserve Backup 用戶端代理程式」。
附註:針對 SQL Server 與 MS Exchange 情況,只支援完整工作階段還原。 針對「檔案伺服器」情況,支援更詳細的特定檔案、目錄或磁碟區的還原。
此外,無論使用的還原方法為何,您也可以對 [排程]、[全域] 選項及其他任何還原相關選項進行相關選取。 如需這些還原選項的詳細資訊,請參閱《CA ARCserve Backup 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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