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_restore 指令包含下列全域目標選項:
ca_restore
[-nobase|-base|-entirepath] [-onconflict <overwrite|rename|skip|overwriteold>] [-createversion|-replaceversion|-restoreversion]
指定不要在目標路徑上建立本機備份程式目錄,但在還原期間建立來源本機備份程式目錄下的所有子目錄。 這是預設的選項。
在還原期間從本機備份程式目錄中建立目標路徑。
在目標上建立整個來源路徑。 不會還原任何上層目錄中的檔案。 目標上只會建立到根目錄的目錄路徑。
當目標磁碟上有與複製來源相同的檔案名稱時,指定 CA ARCserve Backup 將會使用的方法。
指定無論檔案名稱是否衝突,都覆寫所有來源檔案,或將它們還原至目標。 來源的檔案會覆寫目標上現有的檔案。
這是預設的選項。
以副檔名不同、檔名相同的方式,重新命名來源檔案,並將其複製到目標。 重新命名的副檔名格式將隨著目標磁碟分割上現存的檔案系統而有所不同。
指定如果目標已有同名的檔案,則略過來源檔案且不還原來源檔案。
指定用較新的檔案覆寫,並只還原修改日期晚於目標上同名檔案修改日期的來源檔案。 不會將修改日期較早的來源檔案複製到目標。
指定建立較新檔案版本。 CA ARCserve Backup 會將所有檔案還原為原始檔案的新版本。 目標目錄中的的檔案不會受影響。
指定如果目標目錄中的檔案名稱及版本編號與還原資料中檔案相同,則取代 (覆寫) 檔案版本。
指定如果目標目錄中的檔案名稱及版本號碼與還原資料中的檔案相同,則還原 (不覆寫) 檔案版本。 其他所有檔案將會復原為其原始名稱及版本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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