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层级结构是结构化的承租人组,是在将主项承租人指定给承租人时由系统创建或修改的。 在该层级结构中,承租人将成为主项承租人和更高级别的承租人(如果有)的子承租人。
注意:服务提供商可创建多个无关的层级结构,也可以不创建任何层级结构。 即使在具有承租人层级结构的系统中,您也可以定义独立承租人。
子承租人通常表示其超级承租人中的子部分。 子承租人可以有其自己的业务规则和数据,超级承租人数据将在只读基础上自动“推”至子承租人。
CA SDM 支持无限深度的承租人层级结构。 但是,服务提供商可以为承租人总数和承租人层级结构的深度指定一个限制(默认为四级)。 服务提供商还可以确定单个承租人是否可以有子承租人。
注意:服务提供商可以是承租人层级结构中的一个级别,但并非必需。 服务提供商不能有主项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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