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個主題: 停止複製

下一個主題: 執行模式

初始複製

建立案例後,需要執行案例才能啟動複製程序。 一般而言,在複本伺服器上複製主要伺服器上的資料變更之前,需要先將主要與複本伺服器同步。 因此,初始複製的第一步是將主要與複本伺服器同步。 同步伺服器後,會自動啟動線上複製,以主要主機上發生的所有變更持續更新複本主機。

CA ARCserve RHA 允許同時進行同步與複製。 在此情況下,伺服器會在檔案正在使用及更新時進行同步。 系統會擷取這些在主要伺服器上發生的所有變更,並保留於多工緩衝中。 完成同步之後,即會開始複製,並在複本上更新變更。

附註: 為了成功執行複製程序,請驗證執行引擎的使用者具有主要主機上的「讀取」權限、每一個複製根目錄及其中檔案的「讀取」和「寫入」權限,以及所有參與的複本主機上的「讀取」和「寫入」權限。

初始複製

  1. 從 [管理員] 中,選取要執行的案例。
  2. 若要執行案例,請按一下 [標準] 工具列上的 [執行] 。

    CA ARCserve RHA 會在執行案例之前先加以驗證。

  3. 若未正確設定案例,或參與的主機中發生問題,則會在 [事件] 窗格中報告錯誤。

    請注意下列事項:

  4. 如果沒有報告錯誤,則會開啟 [執行] 對話方塊。

    [執行] 對話方塊隨即開啟

    [執行] 對話方塊會列出同步選項。 您可以選擇 [檔案]、[區塊] 或 [磁碟區] 同步。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同步〉。

    附註:一般而言,預設值是最適當的選項。

  5. 針對「檔案伺服器」案例,請驗證已選取 [檔案同步] 做為同步方法,然後按一下 [確定]。

    重要! 除非您十分確定主要與複本伺服器根目錄的資料完全相同,否則請勿略過同步。

    [管理員] 現在會透過案例左側的綠色播放符號,以及透過案例狀態 (會變成 [執行中]),指出案例正在執行中。

  6. 當案例開始執行之後,[架構] 窗格底部會出現 [統計資料] 索引標籤,其中會顯示複製的圖形化檢視。

    當案例執行時,即會出現 [統計資料] 索引標籤

  7. 依據預設,開始同步之後,就會產生 [同步報告]。 若要檢視報告,請參閱檢視報告

    附註:您也可以定期產生複製報告,以便監視每部參與伺服器上的複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