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與管理案例和主機
› 定義主要及複本伺服器
定義主要及複本伺服器
會自動以一個主要和一個複本建立每個案例。
定義主要或複本主機
在 [案例] 窗格上,在 [
在此處輸入主要/複本伺服器名稱
] 文字上按一下滑鼠右鍵,並從快顯功能表中選取 [
重新命名
]。 此外,也可以按兩下所要的文字。
輸入主機的主機名稱或 IP 位址。
按
Enter
鍵,或按一下文字欄位外部的任何位置。
按一下 [
儲存
] 按鈕以儲存變更。
定義新主機後,需要為資料複製定義其根目錄。
若要定義主要的根目錄,請參閱
選取複製的主要目錄及其內容
。
若要定義複本的根目錄,請參閱
選取複本根目錄
。
Copyright © 2012 CA. All rights reserved.
以電子郵件與 CA Technologies 聯繫有關此主題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