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管理員如何運作

警示為通知系統,能使用各種通訊方式將訊息傳送給您組織中的人員。 例如,您可傳送警示至系統管理員,或公司外的硬體技術人員。 亦可傳送警示至網路不同區段中的人員群組。

警示管理員並不會產生自己的訊息。 您必須配置管理員,包括要傳達的資訊內容,以及要傳送到的位置。 使用 [備份管理員] 中的 [警示] 選項,或 [伺服器管理] 的 [警示] 配置,告知 [警示] 您要傳達的資訊。 使用 [備份管理員] 中的 [警示管理員] 或 [警示] 選項,告知 [警示] 傳送資訊的方式及對象。 如需在 [備份管理員] 中選取方式和指定收件人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備份資料〉。

您透過 [警示] 傳達的資訊稱為「事件」。 事件為活動日誌中的字句。 您可以選取預先定義的工作相關事件,例如「工作成功完成」和「工作未完成」。您也可以自訂工作相關事件,例如錯誤、警告或通知代碼。 此外,您可指定非工作相關事件,如啟動或停止「磁帶引擎」。

您可從下列 CA ARCserve Backup 管理員和公用程式設定警示:

若要選取工作相關事件,請開啟這些管理員或公用程式,按一下 [選項] 工具列按鈕,並選取 [選項] 對話方塊中的 [警示] 索引標籤。

藉由選取 [公用程式] 功能表,並選取任何 [公用程式] 功能表選項,也可以存取與工作相關事件。 若要選取非工作相關事件,請在 [伺服器管理] 中按一下 [配置],接著按一下 [警示] 索引標籤。

選取事件且其已出現在活動日誌後,[警示] 即會產生通知訊息,並傳送給適當的收件者。 如需選取您要使用 [警示] 傳達資訊的詳細資訊,對於工作相關事件,請參閱〈備份資料〉;對於非工作相關事件,請參閱〈管理備份伺服器〉。

可以下列方式傳送警示: